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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研究生学费收费工作的通知
2026-09-20 来源:研究生处 作者:

各位研究生: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要求,顺利完成本学年学费收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费缴费范围

学习时间在规定学制内的研究生应按照要求缴纳学费。在职定向生缴费到研究所,研究生处会另行发布通知。因家庭经济困难而申请缓缴学费的学生,需在奖助系统提交缓缴申请。

二、缴费名单核对

为提高缴费名单的准确性,我校通过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的奖助系统完成缓缴申请审核、学生贷款信息提交工作。研究所将登录奖助系统,确认缓缴贷款名单,学生具体操作说明如下:

如申请学费缓缴提交贷款回执的同学,须登录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模块下的“资助事务办理”,正常缴费或不需缴费的学生无需操作。

缓缴:根据系统要求,于9月22日前填写提交学费缓申请。

贷款:已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在9月25日前,通过“奖助系统”的“资助事务办理”模块提交贷款的相关信息,不需上交纸质材料。国科大学生处将通过奖助系统汇总信息,并进行信息审查、回执录入等工作。

已办理其他银行(如地方省市的农村信用社等)生源地贷款的学生,也需在系统中提交相关贷款信息。如有回执需要学生处盖章,请执纸质材料到学生处办理,雁栖湖校区:礼堂210办公室,玉泉路校区:办公楼101办公室。京外学生可扫描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xsjz@ucas.ac.cn

三、缴费方式

国科大将在20269月23日开始,每周一、三、五进行学费的批量扣缴。其他非批量扣款时段,学生可登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综合缴费平台自行缴纳学费,具体说明见附件2。

申请缓缴的学生缓缴期满后及时缴费贷款缴费的学生如未成功办理贷款,须及时自行完成缴费

四、相关咨询电话

扣费流程方面:财务处010-69671926

缴费政策方面:学生处010-88256154

请各位同学在银行卡内保证足额缴纳学费。无正当理由不缴纳学费无法进行学籍注册

附件:

附件2:综合缴费平台使用说明(学生端).docx


   研究生处

2026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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