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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
2021-02-09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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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部门、各学科组: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和中国科学院人事局的通知,现将2021年度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欢迎大家积极申报。

  一、项目受理时间

  2021年4月10日至25日,逾期无法受理。

  二、受理材料要求

  (一)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项目选派要求详见《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附件1),申请留学单位应为相关专业领域世界著名大学或研究机构。

  (二)申请人须在项目受理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受理单位选择“中国科学院”),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材料具体要求请查阅《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4)。如提供材料中有使用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纸,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

  (三)如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奖学金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合作协议规定执行。

  三、重要说明及要求

  (一)国家公派留学是中国科学院公派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除须遵守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各项规定要求外,还须参照《中国科学院公派出国留学研修管理办法》(科发人字〔2019〕39号)(附件5)进行管理。

  (二)凡有公派留学意愿者,应首先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或博士后项目。2021年院公派留学计划将视国内外新冠疫情防控情况和国家公派申报录取情况待定。

  (三)2021年度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项目预计6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2年12月31日。

  (四)申请国家公派留学应符合《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外语合格条件》(附件3)的相关要求。申请时外语合格的申请人,录取后可直接派出;申请时外语不合格的,录取后外语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申请人同时应提交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只需提供复印件)作为专家评审参考。

  (五)新冠疫情期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应在出国留学前接种新冠疫苗,遵守我国及访问国疫情防控政策,在外做好个人防护。遇到紧急情况,及时与所在单位联系。

  (六)国家公派留学申请相关文件,均可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sc.edu.cn/chuguo)进行查询。

  四、申请注意事项 

  (一)请认真阅读选派办法并按要求在线填报申请及提交附件材料。2021年的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4月10日-4月30日。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二)申请材料受理截至日期:2021年4月25日(以收到材料为准),逾期无法受理。 

  申请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与科研发展部联系(联系人:杨老师,内线:8251,外线:0871-65190293)。 

  2021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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