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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夏季批次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及盲审工作的通知
2025-04-02 来源:研究生处 作者:

位研究生:

做好2025夏季批次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及盲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查重工作

1、基本要求:已通过预答辩、拟申请2025年季毕业、学位的研究生除已达最长年限的博士生外,其余博士生必须要有科研成果。除有申请保密、延迟公开的学位论文外,凡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学位论文都需要在学位论文评阅前进行学位论文查重。


2、查重说明:学位论文检测系统使用中国科学院大学指定的学位论文检测系统,重复率要求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后,学位论文文本复制比应低于 10%,否则不予送审。在最长修读年限内,学位论文经两次查重仍不合格,终止本次送审程序,延后到下一批次重新检测;已达到最长修读年限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经两次查重仍不合格,按退学处理。


3、操作说明:登录SEP→培养系统→论文→论文查重(进去后详细操作步骤见附件1),上传时需上传学位论文全文(70M以内,word\pdf均可以),参考文献只要格式正确,会自动略去,不计重复率。


4、对于检测异常的学位论文,经研究所组织专家鉴定,在认为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前提下,研究生方可在研究所规定时间内修改论文并再次提交检测,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评阅阶段。


5、4月8日前:通过预答辩的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按照预答辩考核小组的意见或建议进一步完成学位论文修订,填写《学位论文形式审查与预答辩登记表》(附件2)的修改情况说明,并定稿学位论文;定稿后,研究生在培养系统里完成学位论文格式审查和学位论文查重导师审核后提交至培养单位,向研究生处提交以下纸质版材料:

(1) 查重报告(只需打印“章节报告”即可)

2)《学位论文形式审查与预答辩登记表》(附件2

3)《学术报告与社会实践登记表

4)(专业型实践登记表)(专业型硕士需提交

(5)博士生还需提交申请学位所需的成果证明材料(文章、专利等,文章接收函须由导师签字确认)。


6、学位论文互审:请所有申请夏季毕业的同学,打印一份学位论文纸质版(简装即可)于4月9日下午14:00到205会议室,开展学位论文格式互查工作,请所有同学按时参加。

学位论文盲审工作

1、重复率合格(重复率<10%)的研究生需通过国科大培养系统填写答辩申请模块,在系统里提交学位论文盲审版及答辩申请,填写好后提交导师审核,导师审核通过后才能提交到研究所送盲审。


2、学位论文评阅采用所外同行专家双向匿名评审方式(双盲评审),学位论文须在送审前对研究生和导师姓名、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清单、致谢等可追溯研究生、导师信息的内容进行隐匿处理(以符号“□□□”代替,封面上的本人姓名用学号代替)。


3、盲审时研究生处根据学科领域、研究方向,在专家库中随机确定评审专家。研究生导师不作为评阅人,但可推荐 5-7 名同行专家作为候选人。如确实必要,导师也可提出某篇学位论文需回避的评审专家,回避专家不得超过 3 名,且须同时推荐 3-5 名评审专家。导师不得打听评审专家信息,不得对专家的评审施加影响。


4、盲审专家要求:学位论文一般至少邀请三位同行专家评阅,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应具有高级(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应具有正高级(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达到最长修读年限的博士研究生,无科研成果申请学位的,须增加至少 2 位评阅专家进行评阅。评阅专家均为所外专家,同一篇学位论文的评审专家来自同一单位的原则上不超过 2 人。专业型学位论文评阅人应包含来自行业、企业的专家。


5、除涉密及延迟公开的学位论文外,学位论文评阅均通过网络进行评审。送审前,研究生需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教育业务平台培养系统填写答辩申请,并将双盲评审版学位论文(进行了信息隐匿处理)上传至培养系统,提交导师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处送审。专家提交评阅意见后,研究生处将评审意见反馈研究生和导师,打印《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论文评阅书》存档。


6、申请延迟公开的学位论文需要通过线下评审,请相关同学于4月10日前提交三份纸质版的学位论文(盲审版本)交到研究生处,需胶装,研究生处寄送给盲审专家,另外,在答辩系统里提交时,保留到目录页,上传系统。


7、研究生处将在4月月11日-20完成送审工作,盲审送出后,一般15天左右收到专家返回意见,研究处收齐盲审意见后会通过邮件反馈给学生和导师。


8、学位论文盲审意见分为:同意答辩、修改后答辩(论文需通过小的修改后答辩)、修改后评阅(论文需通过大的修改后再评阅)、不同意答辩,根据研究所 2022 年夏季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从 2023 年冬季批次开始(2022 年 11 月答辩),学位论文盲审过程中,累计有两位及以上评阅人给出“修改后评阅”意见,或有 1位专家的评阅意见为“不同意答辩”的学位论文,终止本次答辩相关程序。未到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修改论文后可在下一批次申请送审,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按结业处理。


附件:

附件1--中国科学院大学-论文检测系统-学生操作手册.pdf

附件2-学位论文形式审查与预答辩登记表(2023年3月修订).doc

如有问题,欢迎联系研究生处。  

联系人:段丽斌,电话 0871-65110887    

    研究生处

       2025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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