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及科学院精神     首页 > 专栏 > 党风廉政建设专栏 > 往年党建工作学习专题 >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 中央及科学院精神
关于在全省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2010-12-08 来源: 作者:
0
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是巩固和拓展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本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为扎实推进全省创先争优活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12号)精神,结合云南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八届七次、八次全委会精神,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坚持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其他经常性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云南、维护边疆安宁、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推动科学发展,就是要求基层党组织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强省和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建设,落实好本单位科学发展规划、思路和举措;党员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领广大群众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构建和谐云南,就是要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引导工作;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气;主动排查矛盾纠纷,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捍卫国家和人民利益;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维护边疆安宁,就是要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努力强化维护边疆稳定的意识,推进边疆民族贫困地区发展,大力实施“兴边富民”工程和边疆解“五难”等惠民工程,着力解决影响边疆稳定的突出问题,防范和打击各种渗透、破坏活动,抓好禁毒防艾工作,实现边疆长治久安。

服务人民群众,就是要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充分尊重群众,紧紧依靠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反映群众意愿,主动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就业、就学、就医、住房、交通等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积极参加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多为群众办实事好事。

加强基层组织,就是要求基层党组织深化拓展“云岭先锋”工程和边疆党建长廊建设,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创新活动方式,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造就高素质的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通过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引导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

根据中央部署,创先争优活动从2010年4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兴起创先争优的热潮。从2011年7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创先争优,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二、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的要求,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发展管理教育成效明显,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自觉践行党的宗旨,带头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能够做到党建工作与各项工作统筹兼顾,有机结合,相互促进。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能模范执行党的群众路线,问计于民、问政于民、问需于民,工作作风务实,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认真钻研业务,提高技能,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带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宗旨意识强,主动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利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党的权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抵制歪风邪气,弘扬清风正气。

三、实施分类指导

各级党组织要根据基层单位和党员的实际,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深入实施“云岭先锋”工程、加强边疆党建长廊建设、巩固和拓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结合起来,分类指导,研究提出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主题,精心设计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载体,精心组织实施好创先争优活动。

农村党组织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深化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三级联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落实“一定三有”政策,大力推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深入开展“强班子、强素质,创建带领致富党组织、争当创业致富带头人”的“双强双带”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开展设岗定责、评星挂牌、依岗承诺、民情调查、建设农民服务站等形式充分发挥党员作用,带领农民发展致富,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街道社区党组织要以建设文明和谐社区为主题,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借鉴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经验,在街道、社区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三级联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落实“三有一化”,深入开展“讲服务,创建温馨家园;讲秩序,创建文明家园;讲共建,创建平安家园;讲团结,创建和谐家园”的“四讲四创建”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建立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楼院、开展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发挥党员作用,引导社区居民努力建设文明和谐社区。

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党组织要以增强企业经济活力和竞争力为主题,深入开展“争创政治引领力强、推动发展力强、改革创新力强、凝聚保障力强的党组织;争做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群众评价优的共产党员”的“四强四优”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党员责任区、党员品牌工程、党员攻关项目等发挥党员作用,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

机关党组织要以建设学习型机关、服务型队伍、效能型部门为主题,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开展“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的“三个一”主题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比学习,创一流素质;比团结,创一流队伍;比服务,创一流作风;比效能,创一流业绩;比奉献,创一流形象”的“五比五创”主题实践活动。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组建党员服务队、城乡党员结对帮扶等发挥党员作用,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

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党组织要以建设人民满意、社会满意教育为主题,围绕推进教育改革、搞好教书育人、加强教师队伍和学生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树立良好师风,争当育人标兵;树立良好学风,争当学习标兵;树立良好作风,争当服务标兵”的“三树立三争当”主题实践活动。通过设立党员科研和后勤服务岗、党员学科带头人,开展党员结对助学、党员志愿服务,争创“优秀共产党员・师德标兵”等发挥党员作用,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党组织要以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题,深入开展“注重道德修养,争做行业模范;注重业务水平,争做行家里手;注重服务奉献,争做岗位楷模”的“三注重三争做”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创建“科研课题攻关党员先锋团队”、“争当德艺双馨党员艺术家”、“优秀共产党员・人民满意的白衣天使”等发挥党员作用,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要以服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为主题,以抓好组织健全和党员队伍建设为基础,以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为重点,深入开展“为社会作奉献、为党旗增光彩;争当岗位能手、争当员工标兵、争当守纪模范”的“两为三争当”主题实践活动。通过设立党员创业先锋岗、党员责任区、诚信经营户等发挥党员作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健康发展。

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党组织要把团结各族群众推动发展、促进和谐、反对分裂、维护稳定贯穿于创先争优活动始终,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积极探索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新路子,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边境地区基层党组织要进一步巩固边疆党建长廊建设成果,强组织、建阵地、聚人心、固边疆,努力把边境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维护边疆稳定的坚固基石、抵御不良渗透的坚强堡垒,把党员队伍建设成为凝聚各族群众的主心骨。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好主题实践活动,可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活动实效。

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方式

各级基层党组织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充分运用三级联创、“云岭先锋”工程、边疆党建长廊建设和学习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围绕中心工作设计主题,结合本职工作开展活动,把广大党员吸引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要紧紧围绕确定的主题,通过以下方式,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一)公开承诺。基层党组织制定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党员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二)领导点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适时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三)群众评议。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

(四)评选表彰。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在此基础上,适时评选表彰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要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

各基层单位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要坚持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切实兑现向群众作出的承诺,建立健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引导基层党组织切实履行职责,共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掀起创先争优活动高潮。2012年“七一”前,省委将专项表彰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以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成绩显著的先进县(市、区)党委,并按照中央安排,遴选推荐云南省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县(市、区)党委上报中央组织部表彰。

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关系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确定。各级党委(党组)要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结合实际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和宣传部门共同负责、相关部门参与指导的工作机制。全省创先争优活动由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牵头,成立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委组织部,协调推进全省创先争优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领导和指导责任。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国资委党委要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负责领导和指导所属党组织的创先争优活动。省委统战部等部门要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指导;省民政厅等部门要加强对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指导;省教育厅要加强对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指导;省卫生厅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指导;省财政厅要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指导;省司法厅要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指导。条条为主管理和条块共管单位的主管部门也要加强对行业、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各县(市、区)党委是抓好创先争优活动的关键,要切实担负起本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和指导责任。县(市、区)委书记是抓创先争优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作为考核县(市、区)委书记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基层党组织要具体负责本地区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推进,注重发挥好党建工作指导员和大学生“村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作用。要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

(二)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以及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党员电化教育、党建信息网和手机短信平台的作用,采取基层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各领域各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及时总结推广创先争优活动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引导广大党员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争做优秀共产党员,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三)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各级党组织要把培养典型、树立典型和宣传典型作为实施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措施,注重发现培养不同类型先进典型,在所辖基层党组织中培育和树立一批富有特色的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广泛宣传示范点的特色做法和成功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上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参与活动,带头在基层党组织中建立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定期到联系点指导工作,督促检查,帮助联系点发现问题、破解难题,努力把领导干部的联系点培育成党建示范点。各地区要把创建基层党组织建设先进县(市、区)作为重要抓手,扎实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

(四)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各级党组织要采取分领域分行业召开座谈会、推进会,加强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列表督查等方式,了解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对创建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树立为先进典型;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实施上少创新、评议时不客观的,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提出批评,点出问题根源,要求限期整改,整改达不到预期目标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实行问责,确保全省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


Copyright © 2018- 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茨坝街道龙欣路17号  邮编:650201
电子邮件:yangxi@mail.kiz.ac.cn
滇ICP备05000723-1号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9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