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教育部
部门职责:负责研究所人力资源规划、人力资源体系建设与实施;人才引进与服务、内设机构与岗位、各类人员招聘与聘用、职工继续教育与培训、薪酬社保、薪酬成本分摊、人事信息与档案、干部、博士后、研究生教育、国际合作、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等。
下设人事处、研究生处。
人事处职责:推进人事改革,负责人事处日常管理;具体负责人力资源规划、人事体系建设完善、内设机构设置与调整、岗位管理、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人事档案、国际合作管理等。
研究生处职责:负责研究生处日常管理;具体负责制定和完善教育管理规章制度、学科建设预评估、导师队伍建设、培养方案制定、学位委员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等工作。
人事处联系电话:0871-65199941
研究生处联系电话:0871-65110887